主任委员:周丽
委员:于涛、石运序、牟健慧、王燕涛、韩华伟、高培鑫、杨文广、张磊、李大勇、蔡树向
烟台大学机电汽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(以下称院学术委员会)是机电汽车工程学院(以下称学院)的学术咨询和决策机构,负责讨论、审议和决策学院的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师资队伍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项。院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,尊重学术自由,倡导学术平等,鼓励学术创新,提高学术质量,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;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履行职责,保障教师、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、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促进学院科学发展。院学术委员会向烟台大学学术委员会(以下称校学术委员会)报告工作,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。
学院处理下列事务,应当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议:
(一)学院学科专业发展规划、科学研究规划、队伍建设规划和实验室体系建设规划;
(二)申请设置学科专业;
(三)学术机构设置方案,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;
(四)学院申报各级重点学科专业、重点实验室等方案;
(五)科学科研成果、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;
(六)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、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、人才培养方案;
(七)学院教师职务评聘的学术标准与办法;
(八)学术评价、争议处理规则,学术道德规范;
(九)学院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。
学院处理下列事务,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,应当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定:
(一)推荐学校教学科研项目、成果奖;
(二)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、名誉(客座)教授聘任人选,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、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;
(三)自主设立的各类学术基金;
(四)需要进行学术评价的其他事项;
学院做出下列决策前,应当通报院学术委员会,由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:
(一)制定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;
(二)学院大额教学科研经费的使用;
(三)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、使用;
(四)开展中外合作办学、赴境外办学,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;
(五)学院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。
院学术委员会对上述事项提出明确不同意见的,学院应当做出说明、重新协商研究或者暂缓执行。